- 2019级指标生公示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5-07
指标生作用:
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以及峡山区初中毕业生,凡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的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的,不得录取为指标生。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
指标生要求:
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